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因材料不全等原因,经补充材料和相关部门逐级审核通过,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获得今年高考加分。
公示时间:2013年6月18日—7月1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举报电话:0571-88906609 电子信箱: sksyjw@zjzs.net。
附件: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