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河北省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河北省招生工作的通知》,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政审工作安排在填报志愿前进行。除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可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外,其他均要求应届生,已报名考生应按照安排参加随后进行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6月19日起政审
政审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2日。凡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合格的考生于6月19日至6月22日到其户口所在地完成政审。政审结束后政审表交考生本人带回,考生务于6月25日前特快专递邮寄到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训练处(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邮编050090;公安现役院校政审表邮寄至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公室)。政审不合格和未参加政审或逾期未上报政审表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县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考生招生政审工作,指定专人对政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各派出所要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考生随到随政审,保证政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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