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校资讯 >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6-06 19:5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院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2) 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电子政务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为我院与自治区党委机要局联合招收,为提前录取专业,招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并要求通过自治区党委机要局政审和面试合格,年龄2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裸视力4.6以上。

  (5)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九、颁发证书学校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学   费:软件工程系各专业、图形图像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各专业70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5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1.我院执行自治区关于高职高专院校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2.学院设立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我院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有关招生照顾政策。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471)4909771  4909551  4909810

  联 系 人:冀 滨

  传    真:(0471)4909988

  网    址:

  E-mail: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