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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江苏省普高招生章程(4)

2013-06-01 12:5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能源类人才紧缺专业(矿井建设)免学费;其他普通类专业 4140 元/年;艺术类专业 6800 元/年。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学费加培训费合计834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 元/年。


  五、监督机制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889009)。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批准备案后,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六、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按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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