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陕西中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陕西中医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学校现占地面积1055.9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咸新区世纪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第三条 学校现有5个二级学院、8个教学系部;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有18个本科和1个高职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中医药为核心的医、理、文、管、工等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形成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四条 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2220人,高职(专科)1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制药工程。
第六条 高职招生专业为护理,含新加坡护理专业(专科)奖学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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