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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4)

2013-05-11 11:3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三)我校确定考生专业是按分数级差(3、1、1、1、1)的原则。

  (四)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

  (五)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良好以上,且需参加英语口试。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六)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专科双文凭专业的学生进校后采用全英语教学。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专科双文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80分以上,不录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七)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旅游管理》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要求1.58米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米以上。

  (八)我校普通本科《广告学》专业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

  (九)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十一)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政审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形式为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等单位,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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