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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专科招生章程(2)

2013-05-11 11:2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2)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专业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4)所有专业招生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一、学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可在分省分专业计划表中查看。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800元/年(8人间)、公寓1000元/年(6人间)、公寓1200元/年(4人间)。

  十二、奖贷学金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我院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我院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三、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特别提醒: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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