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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3-05-10 03:30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七、信息发布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奖贷学金

  我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境贫寒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方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九、证书发放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相应层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齐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授予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学历证书。以上证书均加盖齐鲁工业大学及负责人印章。

  十、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齐鲁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大学路

  邮政编码:250353

  电话:0531—89631068

  传真:0531—89631968

  电子信箱(E-mail):;

  网址:http://www.spu.edu.cn

  十一、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以齐鲁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学校纪委负责招生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1-89631029)。

  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本章程由齐鲁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齐鲁工业大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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