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校资讯 >

大庆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4)

2013-05-10 03:2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十六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本章程由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