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投档成绩的各省级教委或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5.我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通过我校选拔测试并获加分优惠的考生,或通过我校网上自荐审核并获加分优惠的考生(两项学校加分不能累计),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我校投档范围内,我校给予加分后进行专业录取。
7.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按录取规则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但投档成绩不得低于第一志愿录取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进行录取。
9.我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当年公布的实施办法执行。
10.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外语要求
我校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限招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法语,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或西班牙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其它各专业均限招英语考生。
考生报考我校所有专业都必须参加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以上(含C)。
六、录取体检标准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不得隐瞒病情病史。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按学分制收费)。
2.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3.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帮困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本章程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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