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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8 21:03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红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云南省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的资格。学校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蒙自市,交通便利,气候宜人,风景秀丽。

  一、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部标代码:10687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语种,新生入学后可自由选择英语、越南语、泰语中的一种语言作为公共外语学习。

  7.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3.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4.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5.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可说明: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绘画、摄影、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等艺术类专业在我校组织过校考的省份认可我校的校考成绩,在其他省份认可生源省统考成绩。

  体育类各专业认可生源省统考成绩。

  6.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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