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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5-08 15:43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学院位于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较为完备,占地1142.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3万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406台,语音教室144座。现有教职工519人,专职教师330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76人,高级职称教师75人。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成人本专科近2000人。现设有46 个专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4个)。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师资队伍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提高了学院的基础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就业能力不断提高。

  学院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把学院办成一所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为广大学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边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区、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所有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2、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3、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对美术、音乐类考生,须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舞蹈表演的考生须参加我院或其他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表演艺术(阿依特斯艺术)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招生办与考试院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再按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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