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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6)

2013-05-07 14:5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八、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 文件精神收费。 2013年我院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费用。

  (二)“民语言专业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按规定,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实践经费。

  (三)非免费生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

  ①理科:3500元;

  ②文科:3100 元(  外语专业除外 );外语:3800元;

  ③体育(文理兼招): 3300 元;

  ④美术、音乐(文理兼招): 6000元。

  (2)专科

  ①理科:3300元;

  ②文科:2900元( 外语专业除外 );外语:3500元;

  ③美术、音乐、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

  ④体育(文理兼招):3100元。

  九、新生报到

  1.考生被录取后,应按时到校报到上课,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2.所录学生到校报到后,三个月内为政审、体检、文化课复查期。三个月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注册成为我院有学籍的学生,享受我院学生的所有待遇。复查不合格者即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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