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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3年高考招录流程详解(3)

2013-05-05 12:5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高分考生可享保护政策

  在每批次征集志愿期间,可以安排少数湖北省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同批次线上落选的相对高分考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线上不低于学校实际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第二、三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达到上一批次线但不低于校线的考生。

  放弃报到不得参加补录

  高校对录取的新生要进行资格复查,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各高校应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将未报到考生信息报省招办。湖北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考生自带档案报到

  考生纸介质档案袋由湖北省招办统一印制。所有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全省发放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为8月中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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