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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3)

2013-04-27 17:3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三章 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招生专业

  1.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护理学、土木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前教育、机械电子工程、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网络工程等15个专业。

  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给排水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学前教育等35个专业。

  学校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参加医师、护(士)师资格考试。

  第十九条 招生区域、层次和学制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13年在山东、江苏、内蒙古、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浙江、黑龙江、辽宁、吉林、陕西、新疆、山西、四川、甘肃、贵州、广西、云南、广东、青海、宁夏、重庆、湖南、湖北、江西、西藏等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高职)学生,其中本科学制4年,专科(高职)学制3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13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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