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7)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四、校企合作班:
通过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借鉴先进高职教育理念,依托江苏省的产业优势,与优质、大型企业紧密合作,按行业职业标准共同设计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校企业双元教学。在校三年期间,通过工学交替循环式学习(每年到企业实践学习3-4个月),达到“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2013年我校拟在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7个专业进行校企合作试点。校企合作班学生除享有普通班学生的所有待遇外,还享有: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获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于学生的生活费,一部分用于抵缴部分学费,以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
·在企业实践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并提供一份意外商业保险。
·可优先获得优质企业的就业岗位。可作为企业骨干员工、储备干部优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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