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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不超招生计划总数5%

2013-04-16 08:33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试点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纳入本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全文如下: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自2003年启动以来,对于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基础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要求。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高校招生多元录取的重要方式之一,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有关中学,要按照明晰试点定位、提高选拔质量、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规范指导的总体要求,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不断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要着力加强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推动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积极引导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在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和秩序。

  二、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在统一高考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标准,完善高考、试点高校考核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多位一体的高校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试点高校考核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学生采取相应的考核办法,注重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查,注重以面试为主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注重为考生减轻备考负担。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不断探索完善科学、有效、规范的面试考核方式,包括口试、现场演示等。确有必要进行相关学科笔试的高校,笔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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