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纪律要求:
①考生应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听指挥。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各县(市、区)及考生所在学校带队老师与测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②考生须遵守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的承诺,如有违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考生请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7.考试期间各考场设有检举箱和曝光栏,由纪检人员负责公示。
请各位考生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
预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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