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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促成规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刻不容缓(2)

2013-03-20 16:50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 杨文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民办非企业”的法人定性是目前民办教育面临的根源性问题,如果能够最终确定民办学校的身份,相关的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修改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的法人性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建议在《促进法》第九条新增一款:“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实行分类管理。从事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属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法人;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属于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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