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5)
2013-01-08 18:0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人
七、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高考志愿表中设有自主招生特殊批次志愿填报栏的,考生应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志愿。
2.合格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网上填报志愿后第一时间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成绩单复印件至长安大学招生办(注明自主选拔、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确认录取资格,并在第一时间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未办理者按本人自愿放弃处理(截止时间:2013年7月5日)。
3.考生持《长安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表》(网上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和能展示个人专业特长的实物资料。(注: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试的证件)。
4.推荐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推荐资格。已经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5.长安大学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6.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网:
监督投诉电话:029-82334043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