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点设置
1、中国音乐学院设立南京和兰州两个校外考点。南京考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五省(市)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兰州考点设在兰州艺术学校,主要负责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五省(自治区)考生报考中国音乐学院的相关工作。
2、校外考点考试专业方向包括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
3、按照江苏省规定,凡报考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的江苏籍考生须在我院南京考点考试。
4、以上各专业方向报名人数如不足5人(含5人),则相应外考点取消,报名考生可选择来本校考点考试,也可选择办理相关退考、退费事宜。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中国音乐学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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