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2)

2013-01-08 12:38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初审、考核及结果公示

  1、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3年2月下旬来我校进行复试,包括文化课考核(考核内容: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及面试,复试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总分200分,面试总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我校确定的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每所中学可以推荐一定数量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免于资格审核,直接进入复试;推荐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的前10%可以免资格审核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推荐标准及推荐名单由所在中学确定并公示。

  4、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免笔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会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并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合格考生名单也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信息。

  五、录取政策

  1、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仍需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1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对于自主选拔录取先于重点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之一,但要求考生必须报满允许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且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相同。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注1: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注2: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只适用于重点本科批次,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2、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六、录取保障措施

  1、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