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笔试科目为英语,学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为面试,主要进行英文水平测试(包括英文朗读、口译、问答)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创新意识)等。
五、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确定
按照“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分专业确定合格考生,每个专业合格考生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进行公示。
六、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全国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且提前批志愿报考我校,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到指定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七、监督机制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66782733)。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参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资格两年。
八、其它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我校不组织任何针对普通本科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的有关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也不编写有关复习资料。
3.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zsb/
E-mail:
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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