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对于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艺术特长生人选及高考照顾录取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艺术特长生还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联考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若所在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2、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签约认定的艺术特长生须于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填报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单独批次填报)。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本线)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哈工大调档分数下20分以内保证录取;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本线即可录取。
3、如果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八、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451-86413389)。
九、有关事项说明
1、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分基本技能测试(视唱、视奏或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节)目两首(个),乐器自备(钢琴项目除外)。舞蹈、声乐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无伴奏。
2、在高中学习期间,如有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能够突出体现考生专业水平的具有专业级别比赛的获奖者,请在报名时提供考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3、测试结束以后,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 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测试结果。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艺术特长生协议书》。协议书由被认定艺术特长生通过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考生及家长签字后,考生留存一份,并于2013年3月1日前寄(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一份,经我校招生办确认后生效。
4、艺术特长生须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将高考成绩、高考填报志愿等信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 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高考填报志愿复印件、高考成绩等材料寄(送或传真)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艺术特长生所在学校。
6、除钢琴外的所有项目,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邮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
招办地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新活动中心517室(十五、十六公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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