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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3)

2013-01-07 10:34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五章  入学待遇
  第十九条 凡被中央民族大学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奖学金待遇。
  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被录取后保留军籍,在校期间的待遇由选送单位负责供给,毕业后由选送单位安排工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凡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作弊者,立即取消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资格,并报请省级招办查究。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在专业考试或高考过程中违纪或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根据教育部33号令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专业方向、报考时间和方式等各类报名考试信息以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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