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
上海:与《居住证》衔接
据新华社电昨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公布,上海将于2014年实施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升学考试的具体方案,届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沪参加相应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
方案明确,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专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参加上海市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对不符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教育部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区、市同意后,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借考,由户籍所在省、区、市负责录取。
据了解,上海自2002年起已实施人才引进居住证制度,持有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上海参加中、高考;上海从2008年开始中等职校开放招收随迁子女,随迁子女中职毕业时可以同沪籍中职学生一样参加上海市高职自主招生。2013年,上述政策仍将继续实施。与此同时,在2012年探索实验的基础上,2013年将正式推出随迁子女参与“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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