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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2012-12-28 19:0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录取办法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分数线,且平行志愿须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则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考生除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基地班以外的专业志愿。

  五、其他

  被南京农业大学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南京农业大学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40011-20200,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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