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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2)

2012-12-19 10:0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七、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审核。凡是书面材料不全或与网上报名资料不符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能通过初审环节。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测试,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测试。

  2、测试

  2013年华北电力大学(含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合作开展测试。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测试。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共同命题、统一阅卷;面试由各方自行组织,互派面试专家。

  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统一测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学校不再另外组织测试。

  笔试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各考试科目权重相同。

  理科笔试科目:数学、物理文科笔试科目:语文、数学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发展潜能进行考察。

  3、确定入选名单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申报材料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参考考生类型,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省级招办备案。

  八、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照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根据各省级招办的要求在高考之前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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