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录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东南大学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获得自主选拔录取特等的考生,如高考成绩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且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达到东南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规定等级要求,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5分选择专业。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可由我校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决定是否向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级招办批准可予以录取。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一等的考生,高考录取分数可降至省重点本科控制线;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二等的考生,高考成绩达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上30分即可录取。具体优录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保障措施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设有举报电话:025-83791874
七、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东南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法:
部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se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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