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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5)

2012-12-15 10:1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

  3.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十、本办法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在自主选拔过程中如有疑问和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室咨询反映。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

  邮编:710072

  E-mail:ao@nwpu.edu.cn

  咨询电话:029-88460206 029-88492310(传真)

  招生办网址: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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