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院士/长江学者担任班主任,施行“一生双师”制:选拔校内优秀教师担任“学术导师”,同时邀请中航工业集团高层领导、企业总师、国际一流学者等担任“社会导师”,指导学生个人发展;
(2)国际一流大学教师全英文讲授本科生重点核心课程;
(3)本科期间赴境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1年,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在境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2年,成绩合格,授予北航与合作高校“双学位”;
(4)与中航工业集团联合设立“吴大观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20万元。
六、附则
(1)未参加试点学院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综合面试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2)获取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高考成绩超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投档线,方有资格参加入校后试点学院吴大观英才班二次选拔。
(3)获得北航其他类型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北航在当地录取分数线,报考试点学院时,不享受专业加分优惠。
(4)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咨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试点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北航教学区三号楼201)
咨询电话:010-52489719(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北航招办网址:zsjyc.buaa.edu.cn
北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址:www.sjp.buaa.edu.cn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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