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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2)

2012-12-06 10:44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二)《视唱练耳》考试大纲(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必考科目)

  1。目的:视唱练耳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听觉条件。力求公平、公正、科学地选拔音乐人才。

  2。内容与范围

  (1)练耳部分(在笔试中进行)

  ①听音部分

  A。单音听写和音组听写:a。音域在小字组至小字三组范围;b。单音听写一条不超过十个音,音组听写一组不超过五个音;c。用五线谱高音谱表或低音谱表记谱。

  B。和声音程性质听辨、和声音程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a。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范围为单音程;b。和声音程音高听写,音高范围为小字一组至小字二组;c。音高听写,用五线谱高音谱表记谱。

  C。柱式和弦性质听辨:a。四种结构的三和弦及其转位;b。常见的四种七和弦及转位。

  D。节奏听写:a。2/4、3/4拍;b。常用节奏,局部可涉及较复杂节奏;c。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d。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E。旋律听写:a。音域a-c3;b。2/4、3/4拍;c。常用调性中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旋律;d。常用节奏;e。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f。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②模唱部分(采用面试形式)

  A。单音及音组模唱:a。音域a-g2;b。音组不超过五个音。

  B。和声音程模唱:a。音域a-g2;b。音程性质为单音程。

  C。柱式和弦模唱:a。音域a-g2;b。和弦性质为四种三和弦及其转位、四种常用的七和弦及其转位。

  D。节奏模唱:a。常用节奏;b。长度为3-7小节。

  E。旋律模唱:a。音域a-g2;b。常用节奏;c。长度为3-8小节。

  (2)视唱部分(《视唱、模唱》)

  ①五线谱视唱:

  A。高音谱表,2/4、3/4、4/4拍;B。一升、一降以内大、小调及民族调式;C。一升、一降的线谱视唱、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D。常用节奏;E。音域a-g2;F。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G。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②简谱视唱:

  A。2/4、3/4、4/4拍;B。常用节奏为主,局部可涉及复杂节奏;C。音域a-g2;D。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E。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3。考试形式:视唱练耳考试采用听写(在笔试中进行)与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4。参考书目:

  ①《视唱练耳》(一)、(二)许敬行、孙虹编著

  ②《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视唱练耳教研组

  ③《简谱视唱》赵方幸编著

  ④《视唱教程》1A、1B,H?雷蒙恩、C?卡卢利编著

  ⑤《乐理听音练耳入门》蒋维民、周温玉编著

  ⑥有关视唱练耳的各类教材

  (三)《声乐》考试大纲

  1。考试目的:声乐是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范围及内容:

  (1)自备歌曲两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

  (2)考试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中外不限),必要时主考教师可要求考生朗诵诗歌或歌词,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4。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4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3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20%: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10%: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简章规定标准,端庄大方。

  根据作品难度、声音条件、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作品演绎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172-182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娴熟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160-171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较高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

  140-159分: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120-139分: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120分以下: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四)《器乐》考试大纲

  1。考试目的:器乐在音乐专业中占有重要位置,为报考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的考生的必考科目,把器乐列为主考项目在于发现、选拔具有器乐特长、有一定演奏水平及学习能力的考生。

  2。考试内容与范围:

  (1)乐器种类:中西乐队中常规的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钢琴、手风琴,考生不能选考两件同族乐器。

  (2)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练习一首。演奏曲目应是中外器乐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

  3。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一律不带伴奏。

  4。评分标准: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根据作品程度、技巧难度、音准节奏、演奏方法、演绎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分为五个档次:

  172-182分:演奏的曲目难度大,演奏方法正确,能自如地掌握好较高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富有感染力。

  160-171分:演奏的曲目难度较大,演奏方法正确,能较好地掌握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富有一定感染力。

  140-159分:演奏的曲目难度一般,演奏方法正确,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尚好,作品演绎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表现力。

  120-139分:演奏的曲目难度一般,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基本能运用一定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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