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录取:
1、材料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教授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月10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举行的笔试和面试,测试具体内容和时间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3、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招生专业进行录取,笔试和面试分别划线,合格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获奖情况,以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
4、复核审查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公示的2013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5、公示及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将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并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录取考生按规定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六、监督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要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推荐的所有保送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七、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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