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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南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2012-12-05 14:0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西南政法大学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

  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2日、3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

  (二)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网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条件

  (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二)参加西南政法大学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被确定为西南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七、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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