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华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华东师范大学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华东师范大学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华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华东师范大学,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会每人发放一份要求达到的高考文化成绩通知),华东师范大学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华东师范大学学生。
5、新生报到后,华东师范大学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华东师范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
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华东师范大学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获得华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华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华东师范大学会每人发放一份要求达到的高考文化成绩通知),华东师范大学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华东师范大学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华东师范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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