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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4)

2012-11-27 17:3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所有艺术特长生入校后,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演出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5、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00191

  咨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艺术团管理训练中心

  (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8233853913141490487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北航招办网址:zsjyc.buaa.edu.cn

  北航团委网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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