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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实施方案(3)

2012-11-27 10:5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九、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十、本方案若与教育部2013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

  附:教育部通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执行。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为2012年。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规定报名要求: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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