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大范围流动已成常态,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也在不断增加。然而,受“学籍、户籍”双重政策限制,随迁学生不得不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回到户籍地上高中。“异地高考”改革正式进入倒计时,无疑点燃了随迁子女实现梦想的希望。
“异地高考”政策体现了教育部门改革的决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善政”。但要想“善政”达到理想的效果,还需要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善为”——必须下定决心破解异地高考推行面临的几大难题,即门槛如何设置,如何兼顾本地户籍考生的正当权益、实施的时间等。
《意见》虽然表示各地可以“因地制宜”确定条件,比如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必须承认,推行“异地高考”应该兼顾地方实际,尤其是教育的承载能力。但是,门槛究竟设多高,地方政府的权力显然过大,这就难保不会出于地方经济利益或过度保护本地户籍考生的利益,而抬高“异地高考”的门槛。因此,在异地高考具体条件和具体办法的制定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必须要有民意的广泛参与,尤其是不能忽略进城务工人员的意见。
就本地户籍考生的权益而言,必须赋予学生和高校更多的选择权,真正让高考招录实现公平合理。此外,在制定方案的时限规定上,此次出台的《意见》并不明确,而是以“原则上”来进行约束,这在某种程度上给了地方政府继续拖延的机会,为公平计、为随迁子女权益计,亟需进一步明确出台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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