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选:初选主要通过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竞赛学科及名次、获奖数量、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参加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以及中学的推荐意见,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保送生选拔测试。考生可于2012年12月11日起上网查询初选结果及考试的详细日程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网上缴费:已经通过初选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到现场不收取考务费。
3、选拔测试:初选入围考生参加2012年12月22-23日在我校举办的保送生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分综合能力面试和文化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试题范围不限;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均在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4、确定资格: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保送生选拔测试成绩、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和专业。非外语类保送生优先考虑录取到与获奖竞赛相关的、能充分发挥考生特长的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到有关外语类专业学习。
多学科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和获得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获得我校保送生预录资格且已承诺只报我校的考生不允许再报考其他高校保送生招生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保送资格。
5、复审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13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复审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假,我校将不予录取,并向所在中学进行通报。
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保送生预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招生办公室给予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3、保送生入校后,应将个人档案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届时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纸介质档案审核工作,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1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知行F楼四层)
邮政编码:100872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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