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对我校自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的运动员,我校将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我校自行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2.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并需要参加高考的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1.我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
2.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各项目专项测试的过程将向考生家长开放,欢迎大家监督。
七、其他
1.被录取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学校减免其入学当年学费。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有关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3.高水平运动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招生体检标准》。
4.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E-mail:ouczsb@ouc.edu.cn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中国海洋大学热烈欢迎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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