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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2高考考务细则出台 涂改液等不准带入考场(2)

2012-05-31 12:0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试卷运送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

  今年,对高考试卷的保密标准仍然较高。运送试卷的车辆要加装GPS定位系统,运输往返途中实行实时定位。

  存放试卷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必要进入存放试卷的房间,要同时2人或2人以上。不得从存放试卷的房间向外携带任何物品(发题时除外)。除正式发题,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向外携带试题。每个考场容纳30人考生间距80厘米以上

  按照考务细则规定,高考考场应宽敞明亮,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40W日光灯不少于6只。应配备有线播放音响1套;计时钟表1只;考试用课桌椅30套,要适合成人使用;监考工作用桌椅1套;监考工作用品1套,包括草稿纸(8开白纸)、中性签字笔、削好的2B铅笔、白色粉笔、小刀、浆糊、橡皮、“缺考”及“空考”印章、蓝色印台和装订工具等。黑板;用于放置非考试物品的桌子1张;电子监控设备1套。

  每个考场考生数为30人,要单人、单桌、单列,考生之间距离80厘米以上,考桌洞口要反向考生朝前排列;座号标签按座号的顺序贴在桌面的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它物品及文字材料。涂改液、修正带等都不准带入考场。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山东省高考考场信号将分为钟、铃、哨、广播等多种,考生进考场为长铃30秒,开考为长铃15秒,结束为长铃20秒,提醒考生最后15分钟为短哨;启封、分发试卷为广播指挥。

  按照规定,语文、数学、综合、基本能力科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经允许方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退出考点。

  6月25日前公布成绩6月28日前可申请复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6月25日前公布成绩。考生本人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或168声讯台查询。成绩正式公布之日到6月28日期间,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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