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学科
建筑学
修业年限
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综合社会实践、城市认识实习、城市总体规划实践、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不少于40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市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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